佛山市高明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明城鎮光明項目區拆舊區復墾項目招標公告
日期:2020-04-30佛山市高明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明城鎮光明項目區拆舊區復墾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佛山市高明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明城鎮光明項目區拆舊區復墾項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經濟促進局以明經濟(2019)20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建設房產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高明區。
2.2 項目建設規模:
佛山市高明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明城鎮光明項目區拆舊區復墾項目,項目類型為屬于廣東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為增減掛鉤中的“先拆后建”實施模式,項目地點及范圍為明城鎮明西村、光明村,在東經 112°37′36″至 112°39′39″之間、北緯 22°48′06″至 22°50′18″之間,項目規模為141.68 畝(9.45 公頃),復墾方向為農用地(含耕地、園地、林地、溝渠、田間道路等),總投資估算為975.71萬元,單位投資為 6.89 萬元/畝,實施期限為中標后6個月,2020 年5 月至 2020 年 10月。
2.3 本招標項目共分 1 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本項目具體招標內容包括工程勘測、復墾規劃設計及預算、工程施工及設備購置、竣工驗收、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預見因素處理以及驗收通過后3年管護;同時,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工程內容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田間道路工程。
本項目招標內容控制價:總價最高上限價為877.1644萬元,其中:工程施工、設備購置最高上限價為772.8184萬元(含不可預見費);其他費用最高上限價為104.3460萬元(包含項目勘測費、項目設計及預算編制費、工程驗收費、整理后土地的重估與登記費、標識設定費、項目管養費)進行公開招投標。
2.4 計劃工期: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的特點,計劃將實施期確定為中標后6個月,其中:
1、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前期準備、工程測繪、復墾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工作;
2、項目監理單位開工令發出后90個日歷天內完成工程施工。
3、在工程施工完成后60個日歷天內完成竣工驗收資料編制工作并逐級上報驗收。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扣率。
3.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全數入圍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承接本項目所需的以下①、②兩項資質:
①土地規劃丙級或以上資質;
②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注:如因機構改革,土地規劃資質續期處于暫停受理狀態導致紙質證書過期的,土地規劃資質默認有效。
4.2.2 本工程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2 名 ,聯合體投標的須以具有土地規劃丙級或以上資質的企業為牽頭人。
4.2.2.1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4.2.2.2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在該協議書中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和權利義務。聯合體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
4.2.2.3 聯合體資質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專業分工確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2.2.4 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進行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4.2.2.5 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并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項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規定和說明,本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
體各方。
4.3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應有良好信譽,必須通過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辦理信用信息登記備案
4.4.1 凡是參與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均應按照省水利廳《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及《佛山市水務局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佛山市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的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在省水利廳水利信用信息檔案系統錄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辦理信用信息登記備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佛山市水務局門戶網站、市水務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或廣東省水利廳門戶網站、省水利工程建設信息網站公布禁止參加市內或省內水利工程建設投標期限內的單位(企業)不得參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標。
4.4.3 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所有單位),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5 對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4.5.1 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且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在廣東省外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是一級建造師;在廣東省內注冊的二級建造師可提供“取得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從業情況信息公開平臺”的個人詳細信息網頁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廣東省內投標人可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的證書查詢信息網頁打印件)。
4.5.2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擬派駐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中選取。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駐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省水利廳辦理了信用信息錄入手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5.3 對于招標控制價大于或等于100萬的水利工程,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備注:在建水利項目是指在開標之日前主體工程尚未通過單位驗收的中標價大于或等于100萬的水利工程項目)。
4.5.4 需提供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近半年(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19年 10 月至2020年 03 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為準。
4.5.5 擬派項目負責人如有參與其他工程投標的情況,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說明。投標人應慎重考慮選派一名項目負責人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如投標項目負責人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均中標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人隱瞞中標項目獲取中標的,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查處。
4.6 對專職安全員的要求(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
4.6.1 專職安全人員 1 名,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廣東省內投標人可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的證書查詢信息網頁打印件),且為投標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投標人近半年(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6個月,即2019年10月至2020年03月)為擬派專職安全人員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為準。投標人擬派駐本工程項目專職安全人員必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中選取。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駐本工程項目專職安全人員必須在省水利廳辦理了信用信息錄入手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7 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4.7.1 投標人企業目前沒有處于被有權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資質、停業整頓、取消投標資格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進入破產程序等狀況。
4.7.2 投標人無論在何地受到暫停(取消)在當地投標資格的處罰,只要在處罰期內的,都無資格參加投標。
4.7.3 投標人企業在近三年內(自本工程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沒有騙取中標或圍標串標或提供虛假投標材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若有則以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認定文件為準)。
4.7.4 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投標人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將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單,且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4.7.5 根據《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8部門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事項中進行信用信息查詢和實施聯合獎懲的通知》(佛發改信用[2019]1號),對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列入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8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9 投標人擬派2名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求:
4.9.1 1名設計負責人:須具有國土或水利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且為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土地規劃單位)在職人員。
4.9.2 1名施工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且為(如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施工成員單位)在職人員。擬派施工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中選取。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駐項目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省水利廳辦理了信用信息錄入手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9.3 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員不得互相兼任。以上人員均須提供投標人近半年(扣除發布招標公告當月往前順推 6 個月,即2019年10月至2020年03月)為上述擬派本項目其他技術管理人員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為準。
5.報名要求及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招標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標報名。本項目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具體操作方法請瀏覽“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欄目。網址:http://ggzy.foshan.gov.cn/,業務咨詢電話:0757-83990765。
5.2 報名時間:2020年05月06日09時00分起至2020年05月12日17時00分止,各投標人在項目報名日期期限內,可隨時上網報名。
5.3 報名成功后,投標人可自行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招標文件費用為每套人民幣 500 元,在項目開標當天收取。
5.4 招標文件一經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發布時間即為發出招標文件的時間),各投標人應在報名后及時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等資料(供下載的招標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時,若有不一致,以已備案的PDF版本招標文件為準)。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6.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提交 17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聯合體的牽頭人遞交。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7.1.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0年05月27日9時30分。
7.1.2 開標時間:2020年05月27日9時30分。
7.1.3 遞交投標文件起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澄清(答疑)、補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7.2 投標文件遞交地址: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開標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百靈路88號)。
7.3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投標人的授權代理人須持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到場參加開標會。
7.4 投標人須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遏制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意見》(佛發改招〔2013〕11號)的要求,在投標文件首頁簽署《誠信投標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對于拒簽或不按要求簽署承諾書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站發布。公告內容和時間不一致時,以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為準。
9.異議與投訴
9.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公告及招標文件的內容違法違規或不公平、不公正,損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對招標人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監督部門實名投訴。
9.2 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充分重視異議、投訴提出的時限,避免異議權、投訴權因時效原因而滅失。
10.其他
10.1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的澄清(答疑)、補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過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綜合平臺提交和發布。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報名項目信息,及時登陸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綜合平臺下載相關文件,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10.2 本次招標辦理投標報名手續并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3人,或投標截止時間止遞交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或通過資格審查的合格投標人不足3人時,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10.3 投標人授權代理人須具有交易員資格。
10.4 本次招標采用的評定標辦法是綜合評價法。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 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建設房產所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金曄利招投標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區清玉街中山花園3-26號鋪 |
郵 編: | 528500 | 郵 編: | 528500 |
聯 系 人: | 龐工 | 聯 系 人: | 蘇工 |
電 話: | 電 話: | 0757-88020555 | |
傳 真: | 傳 真: | 0757-88020555 |
2020年04月30日
